| 主旨: | 有關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辦理 115 年第 15 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一案,請貴校(園)推薦優良教師參加遴選,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 115 年 4 月 1 日(115)菁師字第 11500000011 號函辦理。 |
| 二、 | 遴薦日期自即日起至 115 年 7 月 6 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 憑。 |
| 三、 | 倘有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業務承辦人:救國團總團部學校青年服務處樂采鷾助理專員,聯絡電話:(02)2596-5858 轉 462 ,電子信箱: 180207 @cyc.tw 。 |
| 四、 | 檢附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函、旨揭活動遴選辦法及推薦表等相關資料各 1 份,或至救國團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s://www.cyc.org.tw/activity/educato r-66439. html)最新活動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