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115 年 4 月志願服務教育訓練在職課程招生簡章
一、目的:為持續推動志願服務工作、落實志工教育訓練制度、宣導服務觀念,並促使市民投入公民參與,協助政府推動社會服務,特辦理本課程。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三、承辦單位:桃園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蜂湧數位商店承接
四、參與對象:本市從事志願服務領域者,其各項課程必須符合相關條件。由運用單位推薦參加,以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之志工為主要對象,亦開放相關從事志願服務業務之人員參加,不限定身分、年資及類別,恕不開放一般民眾報名。
五、 研習費用:本課程免學費,為尊重其他人受訓權益,報名後若確定未能出席,請於開課日前一周主動告知承辦單位。
六、 配合環保限塑政策及場館租借規範,各參加人員受訓期間之餐費及交通費等均由各參加人員自行負擔(無提供瓶裝水、便當及無代訂餐點服務)。
有意參加之本校志工,請與資料組聯絡,分機 612 張老師,謝謝!
如有任何教育訓練相關問題,歡迎於週一至週五 09 : 00~17 : 30 致電桃園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03-426-2881 。分機 33 ,吳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