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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 張莘苡 - 教師相關 | 2026-03-30 | 點閱數: 6

主旨: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於 115 年 5 月 25 日、 6 月 8 日、 6 月 15 日辦理「資優學生鑑定評估人員研習工作坊」,請貴校(中心)教師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5 年 3 月 23 日師大特教字第 1151007462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教師對於特殊群體資優學生之特質及鑑定評量的認識及瞭解、提升教師評估特殊群體資優學生之專業知能及培訓教師運用調整性指數評估特殊群體資優學生智能,以公平提供資優才能發展的機會,爰辦理本次研習。
三、旨揭研習辦理時間、方式及參加對象:
(一)北區場:
1、時間: 115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2、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 1 樓 114 視聽教室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
(二)中區場:
1、時間: 115 年 6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2、地點:臺中市臺中國民小學忠孝樓 1 樓視聽教室 (臺中市東區台中路 153 號)。
(三)南區場:
1、時間: 115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2、地點:臺南市立沙崙國際高級中等學校國際會議廳(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歸仁六路 2 號)。
(四)對象:各縣市資優教育學生鑑定評估人員,各場次最多 100 名。
四、檢附研習計畫書,北區場請於 115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中區與南區場請於 115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前至全國特殊
教育資訊網,點選「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網址: https://special.moe.gov.tw/menuLayout/register
/study 報名,各場次核發 3 小時研習時數。
五、本案參與教師研習期間請惠予公(差)假派代,需以課務派代方式出席者,所需代課鐘點費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115 年度預算各校分基金-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
六、如有疑義,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林燁虹助理,電話: 02-77495047 ,信箱: fei0626@ntn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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