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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一般公告 | 2026-02-12 | 點閱數: 12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5 年 2 月 9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50014253A 號函辦理。
二、 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教育部自 105 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融合與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三、 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 報名時間: 115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一)起至 115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止。
(二) 參賽資格:
1、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 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 3 分之 1 ,報名團隊僅 1 人者,須為新住民; 2 人者須至少 1 名為新住民身分。
3、 報名方式:可紙本郵寄、 E-mail 或網路報名。
(1) 紙本郵寄:標記「新住民舞蹈比賽」,寄至 220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 59 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戲劇學系/陳諭嬌專案經理。
(2) E-mail 報名: nidcnidc2023@gmail.com
(3) 網路報名: https://sites.google.com/view/taiwannidc/
(三) 比賽日期:
1、 北區初賽: 115 年 4 月 26 日(星期日)桃園市政府中壢藝術館音樂廳。
2、 南區初賽: 115 年 5 月 24 日(星期日)高雄市政府岡山文化中心演藝廳。
3、 中區初賽: 115 年 6 月 7 日(星期日)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
4、 全區決賽: 115 年 6 月 14 日(星期日)臺中市政府葫蘆墩文化中心演奏廳。
5、 上述時間公佈官方網站 https://sites.google.com/view/taiwannidc/不另以電話通知。
(四) 比賽辦法:
1、 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 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 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1) A 組:以 3 至 5 分鐘為限。
(2) B 組:以 5 至 7 分鐘為限。
4、 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四、 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陳小姐,電話 02-2272-2181 轉 2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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