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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李逸松 - 一般公告 | 2025-12-12 | 點閱數: 100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1141210日准簽辦理。

二、本次修正旨揭標準表內容,增列補助對象高風險職務人員,補助標準如下:

(滿40歲:每年新臺幣(以下同)4,500元或每29,000元。

(未滿40歲:每24,500元。

三、附修正後旨揭標準表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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