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115 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簡章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
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三、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
貳、申請資格
申請者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一、設籍本市,有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以下簡稱家長)至少一人共同設籍。
二、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民國 109 年 9 月 2 日至 110 年 9 月 1 日出生)。
三、身心發展狀況良好,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民小學一年級兒童相當,經家長初步評估提早入學對兒童學習有助益者。
參、簡章下載
為響應節能減碳,未提供紙本簡章,請至以下網頁下載:
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網址: https://www.tyc.edu.tw/
二、桃園市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報名系統
網址: https://earlygifted.tyc.edu.tw
三、同德國小學校網站,網址: https://www.tdes.tyc.edu.tw/
肆、申請程序
一、本鑑定採初選及複選 2 階段,初選報名資格審查通過者始得參加初選鑑定,初選鑑定通過者始得參加複選報名及複選鑑定。
二、初選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一) 報名時間: 11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六)09 : 00 至 11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16 : 00 止,逾時不予受理。
(二) 報名網址:桃園市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報名系統 https://earlygifted.tyc.edu.tw
(三) 系統填寫資料及上傳文件
1.請登錄系統填寫兒童基本資料,並上傳戶口名簿及兒童最近三個月內兩吋脫帽半身相片。
2.請下載「桃園市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申請推薦表」(附件 1)填寫後上傳。
3.線上填寫家長版「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家長版「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檢核結果,兒童之學習能力分數需達 22 分且入學準備度分數需達 38 分,始得參加初選】。
4.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或新住民身分之兒童或持有區公所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報名時須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5.如有身心障礙身分之兒童,因身心狀況需申請特殊試場服務需求者,請下載「特殊試場服務需求申請表」(附件 2)填寫後上傳,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鑑輔會證明或醫療證明。
(四) 依繳費說明完成繳費
1.報名費用:初選報名費新臺幣 1,000 元整。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免繳報名費,相關證明資料需於初選報名審查通過。
2.繳費時間:請於 11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 23 : 59 前,依繳費單說明方式完成繳費,若選擇至臺灣銀行臨櫃繳費者,請配合該行臨櫃作業時間辦理。
3.繳費方式:可使用自動櫃員機 ATM 、網路銀行、網路 ATM 或至臺灣銀行臨櫃繳交報名費;完成繳費後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交易明細請務必留存與確認繳費完成,有關經費依會計程序處理。
(五) 填寫報名資料及上傳相關文件,並繳交報名費後,始完成報名手續。
(六) 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11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16 : 00 前,請至桃園市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報名系統(網址: https://earlygifted.tyc.edu.tw)查詢。
(七) 初選評量證下載: 115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一)09 : 00 至 115 年 1 月 24 日(星期六)09 : 00 開放下載初選評量證,請至桃園市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報名系統(網址: https://earlygifted.tyc.edu.tw)下載列印,應試當日請攜初選評量證及足資證明之身分證件(如:健保卡)至試場查驗。
其餘內容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