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115 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為 2 年 1 度舉辦之全國性
賽會,為遴選本市非田徑、游泳及保齡球項目之優秀選手
代表本市參賽,請各單位依限免備文逕送(寄)選手推薦
表,並併同最近一年(含當年)之相關客觀有利參賽成績證
明影本至本局彙整,無故逾期將視同棄權。
二、承上,最近一年(含當年)係指「113 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
動會」(含)後參加之賽事,相關推薦參賽標準順位如下:
(一)最近一年(含當年)參加國際性比賽成績。
(二)最近一年(含當年)參加全國性錦標賽成績。
(三)最近一年(含當年)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錦標賽成
績。(四)最近一年(含當年)參加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或全國各單
項協會舉辦之正式錦標賽成績。
(五)最近一年(含當年)參加各縣市舉辦(不同縣市參賽隊伍達
3 隊以上)之正式錦標賽成績。
(六)最近一年(含當年)參加桃園市市長盃及桃園市各單項委
員會舉辦之正式錦標賽前三名成績(擇優)。
(七)其他可供審查參考之競賽優秀表現(須提出足以明確證明
具優秀表現及實力之相關佐證資料)。
三、為配合「115 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分級中心之選手
規範,凡欲報名參賽選手均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肢體及視覺障礙選手,須完成分級或列名分級中心最新
公告之分級清單內。
(二)聽覺障礙選手鑑定於採計期間內(114 年 7 月 5 日至 115 年 1
月 4 日止)。
(三)倘欲查詢選手分級狀態,請逕至帕拉林匹克運動分級中
心網站(https://www.taiwanpscc.org/),點選 MASTER
LIST 查詢。
四、請各單位(學校)詳閱賽會競賽規程之戶籍、年齡、體位分
級等選手參賽資格規定,以及報名作業所需資料,並請及
早妥處相關事宜,以俾順利報名參賽。
五、本案相關資料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s://www.dst.tycg.gov.tw/ )-最新消息區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