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務 袁啟陶 - 教師相關 | 2025-07-10 | 點閱數: 17
主旨: 教育人員於網路平台發言時,應注意相關法律風險及教育形象。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6 月 1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0059173A 號函辦理。
二、 近期接獲民眾陳情,指出於網路平台匿名評論涉及對學校之不實指控及批評。
三、 為維護教育形象及公眾信賴,敬請各校適時宣導及提醒所屬教育人員使用網路平台時,應秉持理性、審慎原則,基於事實表達意見,並留意相關言論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

校內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