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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王菀貞 - 招聘 | 2025-07-03 | 點閱數: 35

本校 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第 1 次( 1-3 招) 代理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詳見附件。

招聘類別及缺額如下

()代理教師

類別

性質

名額

任教職務

聘期

國小一般

代理教師

(普通班)

虛缺

2

5年級及 6 年級導師各 1 名

11481日起至115731日止

國小一般

代理教師

(普通班)

實缺

1

5年級導師

11481日起至115731日止

國小一般

代理教師

(普通班)

實缺

3

資訊、英語、社會科任教師各 1 名*

(聘任後視學校需求安排協助行政業務,亦需要協助雙語教學推動)

11481日起至115731日止

國小一般

代理教師

(普通班)

實缺

3

體育科任教師*

(其中 1 位體育聘任後需安排協助行政業務,其餘亦需要協助體育雙語教學、球隊訓練)

11481日起至115731日止

國小一般

代理教師

(普通班)

實缺

2

科任兼行政組長*

(由校方指派兼任教學、出納組長)

11481日起至115731日止

國小一般

代理教師

(普通班)

虛缺

1

科任兼午餐執行秘書*
(需協助雙語教學推動)

11481日起至115131日止

藝術才能

音樂班

實缺

2

音樂專長教師

11481日起至115731日止

國小代理

教師

實缺

1

專任輔導教師

11481日起至115731日止

  1. 任教職務有標記「*」表示需協助學校推動教學活動等業務。
  2. 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二人以上同分者,依試教、口試等項先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3. 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4. 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14年 12 月 31 日止並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
  5. 聘期原則上為11481日起聘至115731

(開學後聘任之聘期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另佔留職停薪缺者,若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該代理教師應無條件解聘)。

(二)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類別

性質

名額

節數

聘期

閩南語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3

16-20/

自 114 年 8 月 30 日起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止

客語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1

16-20/

自 114 年 8 月 30 日起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止

1.按實際授課節數核實支薪,鐘點費依教育部及本府相關規定支付。

2.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 115 年 1 月 31 日止,並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

4.正額錄取人員之聘期,自 114 年 8 月 30 日起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止,並以實際授課情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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