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特殊才藝獎: 凡學生在體育、音樂、美術、文學、舞蹈、科學、資訊等領域有特殊才藝且表現優異者,皆可由學生自行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導師確認後提交審查委員會審查。說明如下:
一、本獎項為個人獎,獨立於其他獎項外,可與其他獎項重複受獎,個人可跨領域申請,但審核時不同領域將分開審核。
二、學生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4.4/30(三) 下午 13:00 止。
三、證明文件、資料:需為學生小學ㄧ至六年級階段參與【政府單位】競賽之獲獎證明,如為團體獲獎須檢附參賽相關證明(如:報名資料、秩序冊、參加證明)
本校 *藝術才能音樂班及體育班由導師提出申請* 。
四、獎項名額:每生不限一領域,得重複受獎。
五、於五月召開審查委員會審核,審核完畢隨即公告。
六、請點選以下網址進行申請:
https://forms.gle/PNCRfCwJZgrUEtm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