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南大學辦理「藝師藝有-114 學年度鼓勵學校延聘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實施計畫」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2 月 19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40017565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推動重點如下: |
(一) | 目的:係鼓勵學校聘用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師生與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匠)師經驗交流機會,協助傳統藝師與學校間資源互助及文化傳承。 |
(二) | 課程方案內容: |
1、 | 方案一「長期教學」: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邀請在地藝(匠)師,針對學校課程或既有資源與該校藝術教師協同進行教學,規劃辦理文資踏查或擴展在地藝文學習相關課程等。 |
2、 | 方案二「藝師接班萌芽」: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邀請在地藝(匠)師,以及文化部公布之合作藝師(以上合計至少兩位)進行協同教學。 |
三、 | 另為使各業務相關承辦人員了解 114 學年度計畫,本案將於 114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三)辦理線上計畫說明會,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活動時間: 114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4 時。 |
(二) | 參加對象: |
1、 | 全國設有藝術才能班(含資賦優異班)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負責業務人員。 |
2、 | 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相關業務承辦人員。 |
(三) | 報名方式:請於 114 年 3 月 14 日(星期五)前填寫線上報名表單(報名連結: https://reurl.cc/yDa0Zy )。 |
(四) | 線上連結網址於會議前一週公布於本計畫臉書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moeartproject 。 |
四、 | 本案參與人員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 |
五、 | 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承辦人鄭小姐、陳小姐,電話(06)213-3111 分機 658 , Email : moeartproject@gmail.com 。 |
六、 | 檢附教育部原函、 114 學年度實施計畫、 114 學年度計畫說明會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