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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袁啟陶 - 教師相關 | 2025-02-26 | 點閱數: 39

主旨:為辦理本市 114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 給分審查作業一案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 查要點」(以下簡稱審查要點)辦理。

二、依審查要點第 7 點第 1 項規定應於受理申請日期 1 個月前公告 之,故旨揭審查作業自 114 年 5 月 1 日(星期四)起至同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止受理申請,逾時不予受理,各項繳交 表件及收費如下: (一)申請研究著作逕予核分者,依審查要點第 7 點第 2 項規定 繳交相關資料,並每件酌收新臺幣(以下同) 300 元 整。 (二)申請研究著作審查者,依審查要點第 7 點第 3 項規定繳交 相關資料,並每件酌收 3,000 元整。

三、上開費用由送審作者全額自行負擔,並連同著作正本依規 定期限內逕送本市桃園區同安國小(教務處)。

四、倘著作符合審查要點第 5 點各款,惟尚未核予著作分數者, 請務必依規定辦理,以免影響自身參加相關甄選之權益。 五、本案攸關教師權益,惠請務必轉知。 六、檢附「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 查要點」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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