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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張可欣 - 一般公告 | 2025-02-20 | 點閱數: 66

主旨: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 114 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一 案,請惠予協助宣傳並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4 年 2 月 18 日藝視字第 1140200041 號函辦理。

二、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 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三、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

1、戲劇劇本(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古典詩詞)

5、童話

(二)學生組:

1、戲劇劇本(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古典詩詞)

四、注意事項:

(一)獲本獎特優者,次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係指同一項目 而言;次屆即為次年。故不論隔年次輪替徵賽之「傳統 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同屬 戲劇劇本項下;「古典詩詞」、「新詩」同屬詩詞項 下。

(二)本獎參選作品須為參選者原創之作品,受著作權保護, 而非由人工智慧( AI )生成。

五、受理期間為自 114 年 3 月 1 日(星期六)起至 114 年 4 月 30 日 (星期三)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 https://web. 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 六、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0052 臺北市中正區南 海路 43 號)。

七、本案聯絡人: 02-23110574 分機 251 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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