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市 114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
學 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審查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4 年 1
月 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0155134 號函及桃園市龍潭區潛龍
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潛龍國小) 114 年 1 月 16 日潛小教字第
1140000339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請詳參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五)止,
以 郵戳為憑,逾時歉難受理。
(二)申請資格:
1、本市所屬國民中小學有意參與 114 學年度提案申請
者, 並依國教署 114 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
閱讀推 動教師實施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2、為利學校得以推動中長期閱讀教育規劃, 114 學年度申
請方式如下:
(1)申請 2 學年度執行計畫:倘 111 學年度至 113 學年度
連續 3 年皆獲補助之學校,得申請 2 學年度執行計
畫,不受閱推教師是否連續 3 年同 1 位教師之限
制。
(2)申請 1 學年度執行計畫:若非上開學校,得申請單
一 學年度計畫。
3、自 113 學年度起國教署將不設送件上限額度之規定。
4、接受增置國中小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補助之學校
需 參加本市辦理之國中小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教學工
作坊 。並鼓勵報名參加本市閱讀磐石學校或推手評
選、閱讀 教學設計徵選活動(含讀報教案)。
三、送件表件:
(一)相關表件請參照國教署 114 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
書 館閱讀推動教師實施注意事項」所檢附之表格及相關
資 料。
(二)申請表件請以雙面列印 1 式 2 份核章後,掛號寄至潛龍國
小 教務處設備組長(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 401
號); 另請務必將 1 份核章 PDF 電子檔及 1 份 word 檔同步
寄至 juooo@m1.cles.tyc.edu.tw 信箱(檔名主旨:○○
國小 114 學年度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審查計畫)。
(三)計畫頁數上限為 10 頁,請依「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專業
職 責表」作為融入課程規劃之計畫內容,並請依經費編
列原 則編列經費。(四)為協助偏遠地區學校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
師 ,鼓勵偏遠地區學校整合「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
及非 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申請旨揭計畫,偏
遠地區 學校旨案計畫最高得申請經費新臺幣 20 萬元,並
放寬得以 代理教師擔任,且以具有合格教師證書者為優
先。
四、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潛龍國小教務處設備組陳組長
(聯絡電話: 03-4792153 分機 220 )。
五、檢附旨揭審查計畫、實施注意事項、經費編列原則、 1 學年
度計畫提案申請表、 2 學年度計畫提案申請表及送件檢核表
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