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桃園市 113 學年度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方案撰寫工作坊暨宣導研習實施計畫」,請貴校薦派人員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 113 學年度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方案撰寫工作坊暨宣導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工作坊暨宣導研習資訊摘錄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 |
1、 | 薦派參加:本市公立高中以下具有雙重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學校薦派特教教師或資優教師參加旨揭工作坊暨宣導研習,每場需遴派至少 1 人。 |
2、 | 各校特教業務承辦人。 |
3、 | 本市現職教師(含代理教師)。 |
(二) | 辦理時間及地點: |
1、 | 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方案撰寫工作坊: 114 年 1 月 4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 30 分、 114 年 3 月 12 日(星期三)、 114 年 3 月 26 日(星期三)、 11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至 4 時 30 分,假武陵高中科教館 4 樓資優教室辦理。 |
2、 | 宣導研習: 114 年 1 月 11 日(星期六)、 114 年 2 月 22 日(星期六)、 114 年 3 月 22 日(星期六)、 114 年 4 月 19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 30 分,採線上方式辦理。 |
3、 | 各場次研習時間、地點及報名資訊詳如附件。 |
三、 | 本案貴校相關人員參與工作坊暨宣導研習期間,請准予公(差)假登記,倘需以課務派代出席者,請於 11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寄送教師課表(兼課請予標記)至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楊老師信箱: wlsh157@email.wlsh.tyc.edu.tw )彙辦。 |
四、 | 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楊老師( 03-3698170 分機 157 )。 |
五、 | 檢送桃園市 113 學年度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方案撰寫工作坊暨宣導研習實施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