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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張達達 - 一般公告 | 2024-12-13 | 點閱數: 71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2 月 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5807740 號函辦理

經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統計, 113 年 11 月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交通意外事故 A1 事件計 3 件,事故樣態如下

車禍樣態:自撞 2 起、他撞 1 起

交通工具:機車(含電動機車)2 起、自行車 1 起

發生時間:上午 6 時至下午 6 時, 3 起

無照駕駛: 2 起

交通部 111 年至 112 年兒少交通意外事故肇因分析

運具:以行人、慢車-腳踏自行車、機車-普通重型居多

事故肇因

行人:以穿越道路未注意左右來車居多,其次未依規定行走地下道或天橋穿越道路、未依標誌或標線穿越道路等

慢車-腳踏自行車:以左轉彎未依規定居多,其次以未注意車前狀況、其他未依規定讓車等

機車-普通重型:以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居多,其次左轉彎未依規定、其他未依規定讓車等

請貴校配合校內相關集會、課程、活動或多元管道,運用交通部各教育階段交通安全教材手冊、國教署交通安全補充教材手冊(機車騎乘安全篇)、交通法規、交通意外案例及交通部道安總動員網頁(事故傷亡數據、肇因分析、校園周邊肇事熱點)等資源,向學生加強教育、宣導

請貴校配合家長日、親師座談或各項會議時機,與家長溝通建立共識,以維護學生校外安全,防範學生違規情事,並針對無照騎乘機車之學生造冊掌握,協請家長共同輔導管教,適時提供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強化學生合法安全駕駛觀念

另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自 113 年 11 月 30 日起需完成掛牌、保險、不得雙載及需戴安全帽等相關規定,爰請國、高中各校運用各項時機加強宣導,以確保學生騎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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