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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 呂麗貞 - 一般公告 | 2019-07-19 | 點閱數: 1054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108 年度「練」愛成長團體工作坊-預約幸福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活動為透過連續性的成長團體工作坊,協助未婚民眾拓展個人交友領域,藉由探索愛情與情感關係,學習建立人際關係以及溝通技巧與能力,增進與他人之互動。
三、 活動日期:
(一) 第 1 梯次: 108 年 8 月 21 日、 8 月 28 日、 9 月 4 日、 9 月 11 日,每週三晚上 6 時 30 分至 8 時 20 分,共 4 日, 8 小時。
(二) 第 2 梯次: 108 年 10 月 16 日、 10 月 23 日、 10 月 30 日、 11 月 6 日每週三晚上 6 時 30 分至 8 時 20 分,共 4 日, 8 小時。
四、 實施對象:限 25 歲至 45 歲,目前無固定交往對象且無婚姻經驗之未婚男女,歡迎曾參加本中心未婚青年成長營之未婚男女報名參加。
五、 活動人數:每梯次以 30 人為限,男女各半,不滿 16 人不開班,為確保工作坊品質,報名者需全程參與工作坊。
六、 報名日期:第一梯次自即日起至 108 年 8 月 7 日(三)或額滿為止;第二梯次自即日起至 108 年 9 月 25 日(三)或額滿為止。
七、 報名方式:即日起填妥報名表後逕向本中心報名,可現場或傳真報名,傳真後請電話確認,本活動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由於資源有限,每人以報名一梯次為限。
八、 錄取方式:
(一) 每梯次預計錄取男生 15 名及女生 15 名,第一梯次錄取名單預計於 108 年 8 月 9 日(五)公告於本中心網站,第二梯次錄取名單預計於 108 年 9 月 27 日(五)公告於本中心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人。
(二) 本中心有權視報名實際情況,酌予調整每梯次參與人數。未列入錄取名單者,將不另行通知,如候補者有名額,將依序通知。
九、 本活動每梯次全程參與者核予「愛的存款簿」、「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及「教師研習時數」8 小時,並贈送家庭教育中心獎勵品 1 份。
十、 活動簡章及報名表可至家庭教育中心網站( http://family.tycg.gov.tw/)下載。

 

正本: 本府各一級機關、本府所屬二級機關(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除外)、本市各區公所、桃園市各區衛生所、本市各戶政事務所、本市各級農會、本市各大專院校、本市各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私立國中小、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本府地方稅務局各分局、本市地區級以上醫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桃園市各區家庭服務中心、桃園市親子館、桃園市婦幼館、桃園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