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委請龍岡國中(本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辦理「本市 112 學年度特教心評人員魏氏五版培訓研習第二學期平日暨暑期新進五梯次培訓實施計畫」追加第五梯次培訓場次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評估人員分級培訓實施計畫、本局 113 年 3 月 27 日桃教特字第 1130028359 號函及 113 年 7 月 1 日桃教特字第 1130055264 號函辦理。 |
二、 | 本市 113 學年度魏氏兒童智力量表施測工具將由魏氏智力量表第四版全面更換為第五版,為提升本市國中小特教教師之專業知能,特辦理旨揭研習並追加第五梯次培訓,研習資訊如下: |
(一) | 辦理時間及地點: |
1、 | 辦理日期及時間: 113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一)、 8 月 13 日(星期二)、 9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 月 21 日(星期六),共 4 天 24 小時。 |
2、 | 研習地點:本市龍岡國中(本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 |
(二) | 參加對象: |
1、 | 未經魏氏智力測驗培訓之本市 113 學年度新進特教教師。 |
2、 | 本市國中小學校未設有特殊教育班之輔導室主任或校內具有特教、輔導、心理專長背景之教師。 |
(三) | 報名方式: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 )-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選縣市(桃園市)-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本研習報名(聯絡人: 03-4661231#12 李怡嫻老師, E-mail: 2023tyjsesc1@lkjh.tyc.edu.tw )。 |
三、 | 本課程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登記,另依據本局 110 年 2 月 22 日府教中字第 1100040545 號函示,倘研習適逢例假日,同意參加人員得自該研習當日起 2 年內自行選擇補休(部定課程、必選課程得課務排代;選修課程課務自理)。 |
四、 |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