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務 mis - 教師相關 | 2024-08-12 | 點閱數: 160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8 月 1 日桃教資字第 1130072288 號函暨教育部 113 年 2 月 20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32700660B 號函辦理。
二、    本案依「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3 年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為充實學校教學軟體及數位內容,使教師提升教學多樣性,引導學生運用資訊科技提升學習成效,並培養學生自主、合作學習與問題解決和創造等能力,並依本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國民中小學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實施計畫,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三、    本案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申請,請依下列原則於 113 年 8 月 14 日前向資訊組會辦,後續再向教育局申請,補助原則如下:
(一)    申請教學內容軟體需依照適合年級之人數/班級數購買相對應教學內容軟體,另課堂教學軟體及遠距教學軟體則不在此限。
(二)    本案已由教育局大量採購之軟體( HiTeach 、 LoiloNote 、 MyViewBoard 、 PaGamO 、 Padlet 、威力導演、自然輸入法、非常好色及 Adobe Creative Cloud )則不可再次購買。
(三)    須在教育部網站( https://www.sdc.org.tw/%E6%9C%80%E6%96%B0%E6%B6%88%E6%81%AF/ )提供之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名單內。

:::

校內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