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興南國中(本市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辦理 113 年 度專業人員駐點服務及輔具使用輔導工作一案,執行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3 年 1 月 10 日桃教特字第 11300004172 號函及 113 年 1 月 25 日桃教特字第 11300038232 號函辦理(計達)。
二、因應該中心編制及業務異動,該中心提供旨案服務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結束。
三、本案服務資訊請貴校(園)公告周知,後續教育輔具等相關 服務(如各校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具評估、專業人員駐點諮 詢、輔具調整、實地到校或到宅輔導及維修申請等服務)將 移轉至東門國小(本市國小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辦理預約教 育輔具駐點服務與諮詢事宜,如有疑問請洽東門國小(本市 國小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謝老師,聯絡電話:(03)3394572 分機 836 。
四、檢附實施計畫 1 份,亦可至本市國小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頁 (https://north.special.tyc.edu.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