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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 黃國維 - 一般公告 | 2024-07-18 | 點閱數: 145

請各對於學校之高關懷學生,透過三級輔導體制,持續 掌握及關懷生活適應情形,如學校知悉學生有自殺自傷、 受虐、未獲妥善照顧(脆弱家庭)、家庭暴力、目睹家暴等 相關不當對待事件發生,請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通報,並由所屬學校導師、專 任輔導教師及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即時 提供輔導服務,以有效協助學生後續生活及就學適應。

如學生於暑假期間因故發生餐食困難問題,亦請各校依主 動發現、馬上關懷、有效協助、輔導轉介等積極措施,結 合社會資源,如: 本市之「無力支付午餐費捐款專戶」或 新北市之「幸福保衛站」計畫,以落實照顧經濟弱勢學生 用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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