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務 mis - 一般公告 | 2024-07-15 | 點閱數: 142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7 月 8 日 桃教資字第 1130062901 號函暨教育部 113 年 7 月 1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32702614 號函。
二、    本案為協助中小學教師、行政人員、家長及學生提升「生成式人工智慧」工具使用素養,瞭解風險並避免誤用,特提供「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教師、行政人員及家長版)」及「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學生版)」。

:::

校內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