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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 張可欣 - 教師相關 | 2024-07-09 | 點閱數: 135

主旨:有關貴校教師參加東門國小(本市國小特教資源中心)113 年 6 月 30 日辦理「從醫師視角談情緒行為觀察及介入」公 假登記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分級培訓實施計畫辦 理。

二、旨揭課程業於 113 年 6 月 30 日(星期日)上午以線上會議方式 辦理完竣,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 假登記,另依據本府 110 年 2 月 22 日府教中字第 1100040545 號函示,倘研習適逢例假日,同意參加人員得自該研習當 日起 2 年內自行選擇補休(課務自理)。

三、檢附旨案研習課程實施計畫及桃園市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 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總體培訓課程實施計畫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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