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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郭泰壹 - 一般公告 | 2019-02-21 | 點閱數: 1261

一、依據本局 108 年 1 月 19 日桃教體字第 1080005858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為推廣市屬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老街溪河川教育中心),藉由課程與活動豐富師生環境體驗與學習經驗,培養愛鄉親土的情懷。
三、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參實施計畫):
(一)辦理期程: 108 年 3 月至 11 月。
(二)辦理地點:老街溪河川教育中心。
(三)活動時間及場次: 108 年 3 月至 11 月每週二至週五上午一場次、下午一場次,至少 70 場次。
(四)參與對象:本市各級學校,其錄取順序如下:
1、未報名參加過「市屬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推廣校外教學活動」之學校。
2、其他有興趣報名參加之學校。
(五)活動內容:本計畫依環境特色規劃有 2.5 小時環境教育主題課程與活動,課程方案詳如附件。
(六)補助原則:
1、補助每校每場次活動費新臺幣(以下同)7,000 元整(含交通費及保險 5,000 元整、餐費 2,000 元整),惟河川教育中心鄰近學校(新榮國小、新勢國小、中壢國小、中壢國中)僅可申請餐費 2,000 元整。
2、每校至多得申請二場次,若至 4 月底仍未滿 70 場次,將取消每校二場次之限制,開放各校申請。
(七)申請方式:請於 108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前報名,報名網址:【https://pse.is/DJXMZ】,並填具附件申請表核章後,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寄至老街溪河川教育中心林瑋琦小姐收(電話: 03-4221469 ,傳真: 03-4223787 , E-Mail : rectyc@gmail.com);各校錄取場次另函通知。
(八)經費核銷:
1、申請學校於錄取公告後 2 週內檢送統一收據(繳款人: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逕送新榮國小學務處翁主任收。
2、活動結束後 2 週內,依附件格式檢送學生簽到表、教師回饋表、學生問卷調查表、活動成果照片及原始憑證逕送新榮國小學務處翁主任彙辦(各校請自留影本核銷);活動成果照片電子檔 E-Mail 至 t2501kimo@gmail.com 。
四、檢附旨揭實施計畫 1 份;本案相關事宜,請洽聯絡人新榮國小學務主任翁林煊,聯絡電話: 2806200 分機 210 或河川教育中心主任黃彥霖,聯絡電話: 4221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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