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4 月 9 日 桃教資字第 1130031076 號函。
二、 旨揭課程相關訊息摘錄如下:
(一) 主辦及協辦單位:
1、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2、 協辦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國民小學、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國民小學。
(二) 參加對象:已參加過 A1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 A2 數位學習工作坊(二)認證之國民中小學教師。
(三) 各場次研習資訊及報名網址詳如附件。
三、 請教師踴躍參與,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