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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 黃國維 - 一般公告 | 2024-04-15 | 點閱數: 46

宣導重點

一、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一)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18 條規定:「(第 2 項)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 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 4 小時。」;又「性別平等教育法 施行細則」第 13 條規定:「本法第 18 條第 2 項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 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 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請學校透過 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營造性別友善、尊重多元的校園環境。

(二) 教育部業將 4 月 20 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又 113 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日,教育部以 「性別平等教育法 20 週年」為主軸,請學校配合行事曆或透過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擬定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計畫時妥適規劃,以響應宣導性別平等教育日。

二、從兒少觀點推動數位性別暴力防治:

(一) 兒少透過網路認識世界並進行學習、休閒及拓展交友圈已成為常態,為使網路安全知識深 植兒少生活圈,請學校宣導時,從兒少觀點出發,帶領學生檢視生活實體和網路虛擬接觸 2 情境的安全性,幫助兒少提升數位素養,識別數位性別暴力陷阱。

(二) 引導兒少參與防治宣導議題討論,使兒少從平等權、閱聽權、表意權、受保護權等兒少人 權觀點,探討兒少網路安全風險與數位危害,並理解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及權利義務,據以 提升兒少對數位性別暴力議題的認知,強化其網路識讀能力,進而對學校性別平等宣導及 數位性別暴力防治措施提出建設性意見,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更能貼近兒少、更具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