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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24-01-18 | 點閱數: 75

主旨: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第 8 點、第 9 點、第 11 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於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11 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80692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 113 年 1 月 1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80692B 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於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范小姐(電話: 02-773674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