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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劉凱絜 - 一般公告 | 2019-06-17 | 點閱數: 966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108 年 6 月 10 日桃衛醫字第 1080058699 號函辦理。
二、病人自主權利法於 108 年 1 月 6 日施行,為保障病人醫療權益,讓每個人對於病情皆享有知情、選擇與決定權利,本府衛生局邀請預立醫療決定形象代言人譚敦慈老師,以感性的故事與自身簽署預立醫療決定之經驗,推廣病人自主權利法與預立醫療決定觀念,期透過培訓社區種子宣導人員深耕社區推廣,提升民眾預立醫療決定之認知與知曉度。
三、旨揭課程資訊說明如下:
(一)課程日期: 108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三)。
(二)課程時間:上午 11 時至 12 時(10 時 30 分至 11 時報到)。
(三)課程地點:桃園市綜合會議廳 2 樓會議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1 號 2 樓)。
(四)參訓人員:本市各區里長、里幹事、志工及一般民眾。
(五)課程時數:共計 1 小時,完成教育訓練者,核發志工時數證明。
四、報名方式:本項教育訓練係免費課程,網路報名自 108 年 6 月 14 日起至 8 月 9 日止,請依限於本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http://dph.tycg.gov.tw 首頁>便民服務>線上服務>線上報名)完成報名手續及簡章下載,參訓名額 200 位,額滿為止。
五、本案本局同意貴校(單位)參與人員,於不影響課務及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