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國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辦理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心理評量人員感官與生理障礙學生篩選與鑑定實務研習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協助本市各階心評人員充分了解特殊需求學生(感官與生理障礙)鑑定安置準則及特殊需求評估知能,提升本市各階心評人員撰寫鑑定報告之實務專業知能,以增進鑑定有效性及適性安置之專業能力,爰委請本市國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辦理旨案研習。 |
二、 | 旨案資訊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心理評量人員。 |
(二) | 時間: |
1、 | 國小場: 112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 |
2、 | 國中場: 112 年 10 月 21 日(星期六),下午 1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 |
(三) | 辦理方式:線上研習。 |
三、 | 參加人員請於 112 年 10 月 17 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pecial.moe.gov.tw/study.php )→縣市特教研習→桃園市→學年(112)、學期(上)、登錄單位(龍岡國中)報名,並於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不另行通知。 |
四、 | 參加人員研習期間在課務自理原則下,請學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3 小時。 |
五、 | 檢送旨案實施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