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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志英 - 教師相關 | 2023-10-11 | 點閱數: 102

說明:    依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計畫及教育部 111 年 8 月 19 日「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縣市工作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一、    旨揭每位教師須於 112 年前完成所有教師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二)研習,各校完成率可於 https://asset.tyc.edu.tw/ 登入後查詢。
二、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三、    承辦單位:桃園市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桃園市仁和國民小學)
四、    協辦單位:南崁國民小學、文華國民小學、文化國民小學、青溪國民小學、中壢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楊梅高級中等學校。
五、    本案共辦理 1 場次 Google 教育家第一級認證研習、 3 場次數位素養研習以及 18 場次 A1/A2 數位學習工作坊,相關時間、研習名稱/代碼與研習地點等資訊,請參閱附件說明。
六、    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點選 「研習進階搜尋」,輸入「研習名稱/代碼」查詢後報名(主辦單位:仁和國小)。
七、    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參與公假登記。
八、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仁和國小):戴銘震 (03-307662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