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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陳昳帆 - 一般公告 | 2019-06-11 | 點閱數: 1287

一、依據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為提升本市國小體育專長教師比率,強化教師體育教學知能辦理。
二、參加對象:本市各國小擔任體育課教學之教師(80 人),以未具備下述任一要件之非體育專長教師為優先:
(一)體育運動相關系所畢業之國小體育教師。
(二)取得大專校院體育相關系所進修學分 8 學分以上之國小體育教師。
(三)具有教育部體育署核定之 C 級以上教練證之國小體育教師。
(四)具有教育部體育署核定之 C 級以上裁判證之國小體育教師。
(五)具教育部體育署核發「體育專業證照」(包括:國民體能指導員證、登山嚮導員證、運動傷害防護員證、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證)之國小體育教師。
(六)具有經教育部體育署審定並認可,具救生員授證資格之團體所授與之救生員證之國小體育教師。
(七)取得體育署核發之體育教學模組種子教師證明書及經體育署審定並認可,具授證資格團體所授之體育教學模組教師證明書之體育教師。
三、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日期: 108 年 6 月 21 日至 6 月 23 日,共計 3 日,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18 小時。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8 年 6 月 18 日止。
五、報名方式:
(一)請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教師研習系統報名。
(二)報名表請 e-mail 至仁和國中體育組楊高密組長信箱:yngmi555@gmail.com(請利用網路報名),收到報名表會回信通知,如未收到回信,請洽體育組楊高密組長: 03-3906626 轉 315 、 0928983707 。
(三)請附近一個月內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正本一份(請至警察局申請)。網址: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np?ctNode=11725)
六、發證方式:凡參加講習會者,經學科、術科考試實習均及格後,報請中華民國田徑協會核發 C 級教練證。
七、研習期間請各校本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八、請本市體育專長教師比率未達 60%之學校(如附件 1)務必遴派至少 1 名擔任體育課教學之教師(非體育專長教師)參訓,報名人員須全程參與並取得 C 級教練證。
九、本次研習結束後將於 108 年 7 月中旬再行統計各校體育專長教師比,倘學校比率仍未達 60%,需函復本局說明原因及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