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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麗貞 - 一般公告 | 2023-08-21 | 點閱數: 151
說明: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 112 年 8 月 15 日桃衛疾字第 1120076680 號函辦理。
二、 依據旨揭公告第五項規定:「全國或本市進入腸病毒流行期間之日起且全國或本市門急診就診人次連續兩週未低於流行閾值前:本市轄內之幼教保育機構及國小低年級(一、二年級),同一班級於一週內有二名以上病童時,該班級應停課(托)七日。」
三、 又依據旨揭公告第二項規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未發布當年度全國發生腸病毒 71 型流行疫情時:本市當年度經疾管署判定曾檢出腸病毒 71 型或年齡在三個月以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之行政區內之幼教保育機構及國小低年級(一、二年級),同一班級於一週內有二名以上病童時,該班級應停課(托)七日。」
四、 疾管署已於 112 年 8 月 10 日新增公布本市八德區為「發生腸病毒 71 型陽性個案地區」,該區符合「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第二項規定,如同 1 班級 1 週內出現 2 名以上腸病毒病童(不論腸病毒型別)時停課 7 日,執行期間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為止。
五、 另查疾管署資料顯示,全國及本市已連續兩週低於流行閾值,故本市已不符合「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第五項停課條件。爰除經本局公告為腸病毒 71 型高風險之行政區(平鎮區、觀音區、龜山區、桃園區、龍潭區、中壢區、楊梅區及八德區)外,如遇同 1 班級 1 週內出現 2 名腸病毒病童時,可由學校或機構自行決定是否停課。惟依往年腸病毒流行趨勢,多於暑假後進入第二波流行期,仍請貴校務必加強腸病毒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