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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一般公告 | 2023-07-12 | 點閱數: 109

教師參加本認證測驗可補助報名費 (需完成考試並提出應試證明)

說明: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 112 年 7 月 5 日客會語字第 11267004862 號函辦理。
二、    客委會為鼓勵民眾學習客語,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該會謹訂於 112 年 10 月 14 日(星期六)辦理旨揭認證,報名自即日起至 112 年 8 月 1 日(星期二)止。
三、    因應 111 學年新課綱施行後之本土語文客語師資需求,請鼓勵貴校現職教師通過客語能力中高級認證,取得客語教師資格。
四、    有關考試簡章、考試報名及獎勵措施等相關資訊登載於 112 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專屬網站( 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 ),或可電洽總試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 0809-090-040 。
五、    檢附本年度認證「112 年度第 1 次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及「112 年度高級認證簡章」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