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6月6日桃衛疾字第1120052781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童及相關場域內嬰幼兒健康,減少疾病傳播,降低造成疫情風險,請貴校(園)持續落實相關防治作為:
(一) 籲請家長留意家中孩童健康情形,若有相關症狀,應做好自主健康管理,落實生病不上課。
(二) 加強校(園)內個人衛生,落實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關懷與監測學生健康狀況。
(三) 應加強注意居家、學習環境之清潔,時常清洗消毒幼兒常接觸物品及玩具,外出返家於摟抱、餵食嬰幼兒前,務必先行更換外衣,並應注意個人手部衛生,並落實「濕、搓、沖、捧、擦」洗手五步驟。
(四) 校園針對學童常接觸之門把、桌椅、玩具、室內遊戲設施等一般環境以及如廁後濺出馬桶汙染之外圍環境,應確實泡製漂白水定期進行環境清消工作,並視疫情情況加強消毒頻率及調整泡製濃度,阻絕傳染源。
三、近期儘量避免出入人潮壅擠、空氣不流通之公共場所,並加強個人衛生防護,務必正確佩戴口罩,落實社交距離並注意咳嗽禮節及生病在家休息等個人衛生防護,減少病毒感染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