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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張達達 - 一般公告 | 2023-05-25 | 點閱數: 149

為保障女性學生申請生理假之權益,前函已請學校參考「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4 條之意旨,修訂學生請假規定辦法及流程,以確實保障女性學生申請生理假程序的便利性及個人生理隱私

另本局業於本市國中小學雲端學務整合系統新增「生理假」假別,系統設定為每月得請日數為 1 日,倘該月已請過假,系統將顯示「該生該月該假別於 OO 月 OO 日已請假」,為尊重個人生理隱私,該假別無需出示證明且不列入全勤及學習評量(含學業成績評量及德行評量)成績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