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成國小 100 週年校慶繪畫比賽辦法
一、依據:桃園市大成國小百週年校慶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引導學生發揮創意巧思,展現繪畫才能。
(二)凝聚校內向心力,藉由繪畫作品歡度百週年校慶。
三、主辦單位:大成國小學務處。
四、比賽項目:繪畫比賽。
五、比賽主題:
作品內容以慶祝大成國小 100 歲生日為主題,輔以校園風景、課堂活
動、歷史文化及學校大型活動皆可。
六、參加對象:本校一~六年級學生。
七、比賽方式:
學生自由參加,教師於藝文課進行指導,每班擇優繳交 1-2 件參賽。
八、比賽材料:以八開圖畫紙進行創作,媒材不拘,圖畫紙由學務處提供。
九、獎勵方式:
(一) 以年段進行分組、評分。各組評選出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
(二) 前三名及佳作頒發獎狀、禮卷
(第一名 800 元、第二名 400 元、第三名 200 元、佳作獎品一份)。
(三) 各班所送出之參賽作品,給予好讚兒童點數以茲鼓勵。
(四) 所徵集之優秀作品將於百周年校慶展示,並大圖輸出掛置校園圍牆。
十、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迄 112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一)止。
十一、評選方式:
(一) 比賽作品由校內專長教師進行評選。
(二) 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校 100 週年網站並擇期公開頒獎。
(三) 得獎作品將廣泛應用於校慶活動文宣中,達到宣傳識別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