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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張達達 - 一般公告 | 2023-04-11 | 點閱數: 195

依據本府警察局 112 年 3 月 30 日桃警少字第 1120027037 號函暨內政部警政署與教育部 112 年 3 月 29 日聯繫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為防範校園不法情事及保護學生安全,各學校如有類似狀況,應立即與轄區警察機關聯繫,在校園內(外)發現可疑人、事、物時,請撥打 110 通知警方處置

請各分局主動聯繫所轄各級學校,確認近期校園治安狀況與學生動態,加強蒐報可能危害校園安全之情資,並持續滾動 調整相關防範措施,對於危害校園安全因素防患於未然、弭 平於初動,以提供學校師生安全無虞之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