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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一般公告 | 2023-03-22 | 點閱數: 132

說明:    
一、    旨揭報名日期為 112 年 4 月 10 日至 6 月 9 日,第一梯次認證日期 為 9 月 2 日(星期六),第二梯次認證日期為 9 月 17 日(星期日) ; 報名方式請搜尋「112 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htt ps://hakka.sce.ntnu.edu.tw/hakka/news/detail.php?107)。
二、    本局訂定客語認證相關獎勵措施,獎勵措施項目如下:
(一)    112 年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 實施計畫:
1、    10 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2、    15 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每台遊 覽車上限 8,000 元)、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
3、    申請日期至 112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    112 年度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
1、    每單位限報 1 組、每組人數至少 15 人(含)以上,另每人限 參加 1 組,且考試地點以桃園考場為限。
2、    團體報名有「報名認證人數競賽」及「通過認證比率競 賽」兩種獎勵機制,最高可獲得 1 萬元禮券。
3、    申請日期至 112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一)截止。
(三)    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
1、    設籍桃園市民眾報考初級認證合格者,可申請 1,000 元 獎勵金。
2、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 30 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四)    本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 要點:
1、    本府員工參加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得公假或補休,通過者 可申請 1,000 元禮券及敘獎。
2、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 2 個月內,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 提出申請,並由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逕依權責辦理 之。
(五)    桃園市政府 112 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
1、    研習類別:實用客語研習班、客語認證研習班、客語認 證首長班。
2、    研習對象及人數:原則為成人,由各申請單位自行招募 至少 15 人。
3、    申請單位提出研習需求,由本局安排講師至指定地點授 課。
(六)    以上相關獎勵金(市民合格獎勵金及員工合格禮券)不得 重複申請。
三、    檢附旨揭文宣電子檔,區公所實體文宣另寄,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hakka.tycg.gov.tw /home.jsp?id=9&parentpath=0,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