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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 張達達 - 一般公告 | 2019-10-15 | 點閱數: 709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108 年 6 月 25 日社家障字第 1080700954 號函略以:原執舊制未註記效期身心障礙手冊者於 108 年 7 月 10 日前未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或換發身心障礙證明,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逕予註銷身心障礙手冊,實務上因個案或有其特殊情形須予個別協助,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各單位於 108 年 7 月 11 日以後如遇民眾仍執舊制手冊(綠色),請先洽其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資格確認,以資周延

 

查本賽會競賽規程規定,選手參賽資格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為確保選手參賽權益,並避免執舊制手冊遇資格確認疑義,請貴單位協助確認所屬已換發新制身心障礙證明,倘尚未辦理換發,請盡速洽詢桃園市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連絡電話: 03-368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