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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 張可欣 - 教師相關 | 2024-03-28 | 點閱數: 88

主旨:有關本市委請龍岡國中(本市國中特教資源中心)辦理本市 113 年度特殊教育評估人員研習「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五 版」,請貴校尚未取得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五版施測資格 之心評人員擇一場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2 年 10 月 3 日桃教特字第 1120100278 號函(計達) 函頒本市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總體 培訓課程實施計畫及本市 113 年度特教評估人員魏氏五版培 訓研習平日暨暑期四梯次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市預定於 113 學年度將魏氏智力量表第四版全面更換為第 五版,請貴校尚未取得魏氏智力量表第五版施測資格之心 評人員儘速報名參加培訓研習。

三、本案研習資訊(尚未額滿之場次)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每梯次 60 人。 1、已取得魏氏智力量表第四版施測資格者優先錄取。 2、欲取得魏氏智力量表第五版之各階段心評人員。

(二)地點:本市龍岡國中。

(三)日期及時間:

1、第一梯次: 113 年 6 月 6 日及 7 日、 7 月 24 日上午、 7 月 25 日。

2、第二梯次: 113 年 6 月 20 日及 21 日、 7 月 24 日下午、 7 月 26 日。

3、第三梯次: 113 年 8 月 1 日及 2 日、 9 月 6 日上午、 9 月 7 日。

4、第四梯次: 113 年 8 月 5 日及 6 日、 9 月 6 日下午、 9 月 8 日。

四、請參加人員於欲報名場次日期一週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 網(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選縣市(桃園市)-登錄單位輸 入(龍岡國中)-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研習報名。

五、請貴校本權責核予本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本案研習 時間倘適逢例假日,參與教師得於活動結束後 2 年內覈實補 休(得課務排代)。

六、檢附本市 113 年度特教評估人員魏氏五版培訓研習平日暨暑 期四梯次培訓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