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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24-03-12 | 點閱數: 83

說明:    
一、    依據本市 113 年度推動科學教育計畫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2 月 16 日桃教資字第 11300135521 號函辦理。
二、    申請研究團隊可參考下列研究方向,但不限所列舉之研究項 目,配合實際服務之教育現場狀況,擬定研究計畫,惟均需經複審通過後且如期繳交成果報告方給予補助。
三、    申請研究類別:
(一)    科學展覽活動研究與指導:擬定科學研究專題並輔導中小學生積極投入科學展覽研究活動。『請貴校預計下學年度參加科展的團隊務必參加。』
(二)    108 課綱:科學教材、教法及評量等專題研究。
(三)    鄉土性科學教材之研發與推廣:各區域特性之科學教學資 源調查、鄉土性科學教材的研究。
(四)    其他有關科學教育專題之研究(如能源、生態調查、永續 、數學、防災、海洋教育等)。
四、    申請單位:以學校單位提出申請,可一人或組織團隊工作坊 ,每隊最多以四人為限。
五、    辦理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在職教師(含代課、代理教師 )。
六、    申請方式:
(一)    各校申請計畫請於 113 年 4 月 16 日(二)(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前逕送(寄)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計畫須附下列書面資料( A4 紙張、 縱向橫書,字型為標楷體 12):
1、    報名表(計畫附件一)
2、    計畫主持人資料表(計畫附件二)
3、    計畫摘要(計畫附件三)
4、    經費概算表(計畫附件四)
5、    授權書(計畫附件五)
6、    上述資料請備妥一式四份
(二)    初審於 113 年 6 月 19 日(三)上午 9:00 於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校史室進行,以口頭報告的方式辦理(口頭報告時間為 5 至 10 分鐘),審查重點如下:
1、    計畫主題之適切性、多元性及創新性。
2、    研究內容及方法之可行性。
3、    預期完成之項目、具體成果及效益。
4、    主持人研究表現、執行計畫能力及過去執行成效。
5、    經費及人力之合理性。
七、    初審後擇期通知參加複審學校名單。
八、    預定於 113 年 10 月底前辧理複審,除書面成果及相關媒體資 料外,並由各研究團隊進行成果報告,聘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
九、    凡通過審查之學校請於 113 年 11 月 30 日前將成果冊、成果電 子檔光碟(含 PPT 檔)及原始支出憑證簿,逕送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逾時取消補助),再由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辦 理經費核撥核銷。
十、    參與本活動之初審及複審人員,請貴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十一、    附件檢附桃園市 113 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教師進行科學教育專題研究計畫(內含申請相關表件)。
十二、    本案計畫聯絡人: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設備組長陳淑芳,電話: 03-4732034 分機 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