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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一般公告 | 2021-12-07 | 點閱數: 470

說明:    
一、    依據中華民國 110 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授旗典禮暨行前說明會內容如下:
(一)    時間: 110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二)    地點:本市平鎮區義興國小 4 樓體育館。
(三)    程序表如附件 1 。
三、    110 年全國語文競賽內容如下:
(一)    時間: 110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六)至 12 月 26 日(星期日)。
(二)    地點:本市大園區大園國際高中及大園國中。
(三)    時程總表、競賽序號及競賽員注意事項如附件 2 至 4 。
(四)    各競賽項目賽程表、場地圖、競賽程序及場地座位圖等,請逕至 110 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網址: https://language110.eduweb.tw/Module/Home/Index.php)/競賽內容項下下載。
四、    有關 110 年全國語文競賽防疫措施處理原則如附件 5 ,請貴校競賽員、指導老師或隨隊行政人員(附件 6)填妥及簽名「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附件 7),未成年競賽員家屬請併同簽名,並務必於 110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行前說明會是日繳交予義興國小工作人員,俾利彙辦繳交大會,未繳交之競賽員不得參賽。
五、    旨案各組集訓總召集人、副召集人、競賽員、帶隊人員及工作人員,其公(差)假說明如下:
(一)    參加 110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授旗典禮暨行前說明會者:本局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如需公假派代方式出席者,本局同意出席人員所需代課鐘點費先行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110 年度預算-各校分基金-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籌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申請作業。另請所屬學校協助學生組競賽員辦理請假事宜。
(二)    參加 110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六)至 12 月 26 日(星期日)全國語文競賽者,本局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 1 年內核實補休各 1 日。
六、    檢附行前說明會程序表、 110 年全國語文競賽時程總表、競賽序號、注意事項、防疫措施處理原則、參加人員名冊及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附件 1 至 7)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