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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學生競賽 | 2021-10-14 | 點閱數: 462

說明:    
一、    依據本局 110 年 8 月 20 日桃教中字第 11000712612 號函續辦。
二、    為發展學生人文關懷之情操,建構合作學習情境並活化資訊 科技運用能力,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解決問題、改善生活環 境之知能,爰辦理旨揭比賽,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 綱要素養導向教育理念。
三、    旨揭比賽資訊如下:
(一)    比賽主題:媒體素養教育 思辨媒體訊息、反思真假新 聞。
(二)    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採分組競賽。
1、    國小組:四、五、六年級學生。
2、    國中組:七、八、九年級學生(設有資優班且資優班總 人數達 30 人以上之學校,請務必派一隊參加)。
(三)    比賽網站: http://sthesis.erdc.tyc.edu.tw/SthesisWeb/。
(四)    報名期間:自 110 年 11 月 9 日(星期二)起至 110 年 12 月 9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止。
(五)    系統操作說明會暨參賽要領研習: 110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假石門國中辦理。
(六)    作品上傳期間:自 110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三)起至 111 年 3 月 9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止。
(七)    本案採初賽及決賽兩階段辦理,初賽為線上評分, 111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二)公告成績;決賽採現場口試, 111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假石門國中辦理。
(八)    為鼓勵本市學生踴躍參與,積極展現學習成效,本案業已 列入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 才藝表現項目,並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九)    餘未盡事項請詳參實施計畫及比賽網站公告。
四、    本案於上開說明會、研習及決賽辦理期間,參加人員及工作 人員由服務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決賽期間所遺課務得 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 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 足再由本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 相 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
五、    檢附旨揭比賽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