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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黃國維 - 一般公告 | 2021-10-01 | 點閱數: 570
(一) 依教育部「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及國小(五、六年級)應於每年辦理 1 次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由學校教師負責對學生施測;施測前請教師務必事先進行說明,使學生可以充分明瞭問卷題目之意涵,以利提高施測結果之準確度。
(二) 請學校落實保密原則,回收問卷時避免學生相互觀看填寫內容,或請學生將問卷對折後繳回等;倘學校以電子問卷方式作答,應避免不具學生身分者填寫,並鼓勵學生據實填答,勇於反映同學言語、肢體、網路或關係排擠等傷害事件,以協助學校全面瞭解學生是否有偏差行為,適時介入處置與輔導,預防其衍生為校園霸凌事件。
  學校辦理本次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若得知疑似霸凌事件時,請確實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處理,經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議決後,應將處理情形、調查報告及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之會議紀錄,函報本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