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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志英 - 一般公告 | 2021-09-16 | 點閱數: 575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原民局 1100914 桃原教字第 1100015316 號函之「桃園市原住民族弱勢家庭資訊設備補助要點」。
二、    前揭要點第 6 點規定:「申請本補助之受理時間自當年度一月十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止,並依受理先後順序辦理審查撥款,若當年度經費用罄時,則停止受理」,自本(110)年 1 月 10 日受理以來,由於申請相當踴躍,經費業已用罄,爰依規定停止受理。
三、    有關停止公告事宜,請逕至本局官網參閱(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訊息公告/最新消息,網址: https://ipb.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