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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唐先佑 - 獎助學金 | 2021-03-08 | 點閱數: 919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 110 年 2 月 25 日 110 遠(企)字第 29 號函辦理。
二、本案補助本市國小在學學生 110 名,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 3,000 元;國中在學學生 65 名,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 4,000 元,獎學金由該基金會於 110 年 6 月以電匯方式直接撥入核定學校公庫。
三、為符合捐贈單位照顧本市弱勢學生美意,請各校審慎評估推薦,將依各校推薦總人數及學生家境清寒情形及在校學習成績核定獲獎助名單(非推薦即可獲獎),並訂於 110 年 4 月下旬公告獲獎助名單。
四、申請資格詳見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
五、申請注意事項:
(一)請各校彙整初審通過學生之相關申請文件,並於 110 年 3 月 31 日前以學校為單位至線上系統申辦。
(二)各校推薦名額:
1、國小限推薦 1 名(曾獲本獎助學金之國小生可再申請,不受次數限制)。
2、國中可推薦 1 至 2 名(每生限僅能參加一次達達科學營):
(1)限定推薦對自然科學有高度興趣,且願意全程參與本獎助學金舉辦的光電科學一日營隊( 110 年 5 月 22 日星期六)。不克參與者,視同放棄資格。
(2)本基金會不受理重覆參與本營隊,曾獲本獎助學金並參與過本獎助學金舉辦的「達達魔法科學營」學生,請勿再提出申請。
(三)學生需繳交文件:申請者於 3 月 22 日前繳交申請所需相關文件。
1、清寒證明文件,參閱實施辦法第二條申請資格(二)申請對象 1 之說明(無書面證明者,務請導師於申請表之「家庭清寒狀況」欄位簡述實際狀況)。
2、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乙份(表格一),參閱第二條(二)申請對象之說明。
3、學業成績證明,參閱實施辦法第二條申請資格(二)申請對象 3 之說明(品格表現無須另出具證明)。
(四)為核對帳號正確,系統設定須上傳學校存摺影本;若為農會公庫無存摺影本,請另提供證明文件,或繕打帳戶資料於 Word 檔上,並由出納組蓋章證明即可。
(五)本校於 3 月 25 日前至線上系統完成獎學金申請登錄。
六、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聯繫下列人員:
(一)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陳小姐 02-2363-3118 #11 、楊小姐 02-2363-3118 #12 。
(二)友達永續基金會:何小姐 03-5008800 #1901 。
七、檢附旨揭獎學金實施辦法(內含達達魔法科學營活動計畫書)、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申請問答、線上系統操作及印領清冊格式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