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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一般公告 | 2019-03-13 | 點閱數: 104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3 月 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018754 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鼓勵投入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特訂定旨揭補助要點,受理申期程為 108 年 2 月 20 日起至 3 月 20 日止,期提升本土語言文化內容產製,以促進語言環境多樣性發展。
三、請有意申請者於 108 年 3 月 20 日前備妥計畫書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進行線上報名(網址: https://grants.moc.gov.tw/Web/)。
四、檢附「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