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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陳宏嘉 - 疫情期間 | 2020-02-19 | 點閱數: 1419

主旨:有關開學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校園防疫措施一案,詳如
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2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090015863 號函辦理。
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延至 109 年 2 月 25 日開學,學校應於開學前規劃防疫整備工
作及盤點校內防疫用品,開學後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學生及教職員工應落實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到校前先在
家量測體溫及紀錄之,如有生病、發燒或感冒者,建議
在家休息,不要到外接觸人群,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
課原則。
(二)學校應安排適當動線、空間及人力協助學生及教職員工
於進入班級前運用耳(額)溫槍量測體溫及以酒精消毒
手部,倘有發燒或患病疑慮者應安排單獨安置空間由學
校人員照顧,並儘速就醫。另學校於學生量測完體溫正
常後,可用貼紙區分,以利教師辨視學生體溫量測情
形。
(三)口罩為重要防疫物資,目前由中央統一調度分配學校應
急用口罩,俟配發本局後,將立即通知各校領取,供學
生及教職員工生於校內出現發燒、咳嗽、喉嚨痛、呼吸
急促等不適或緊急狀況者配戴。正常健康之學生及教職
員工無須戴口罩,有呼吸道症狀者則務必配戴口罩,學
校應以多元管道向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工宣導正確配戴
口罩之時機,避免造成學生及家長恐慌。
(四)學生及教職員工生應保持勤洗手習慣,學校應提供足夠
洗手時間並備妥肥皂及洗手乳等清潔用品,亦應逐一檢
視洗手設備,於疫情期間調整適當水龍頭出水量,發揮
勤洗手防疫之效。
(五)學校應維持教室內通風,並針對教職員工生易碰觸之地
方,如門把、桌面、遊具、扶手、廚房及廁所等,應每
日以稀釋漂白水及酒精進行環境消毒及清潔工作。
(六)校外人士(如家長、廠商、志工與訪客等)進出校園時
務必配合量體溫及手部消毒措施,降低傳染風險。
(七)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如為確診病例接觸者,
需進行居家隔離,而 109 年 2 月 6 日起入境民眾如有中港澳
旅遊史(如港澳生)及 109 年 2 月 10 日起自中港澳轉機得
入境臺灣者(如外國學生),需列入居家檢疫 14 天。學
校如有學生須進行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學校應主動關
懷及瞭解學生之健康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