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42
:::
輔導 張達達 - 獎助學金 | 2019-07-29 | 點閱數: 1080
  1. 獎助之辦理方式如下:
  1. 申請人(單位):研究機構、民間團體、學校或教師。
  2. 申請方式:申請人(單位)應填寫申請表(附表一),並檢附相關文件、資料(附表二至附表四),逕寄本部委託之承辦單位;其文件、資料及承辦單位,由本部於受理申請三個月前公告之。
  3. 申請日期:每二年辦理一次,申請日期為辦理當年度之八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