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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校 袁啟陶 - 疫情期間 | 2020-04-29 | 點閱數: 2445

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機關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期間,請加強宣導並落實公務機密及資訊安全相關維護事項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 109 年 4 月 24 日桃政安字第 1090002184 號函、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 4 條第 7 、 8 款暨法務部廉政署 109 年 4 月 16 日廉政字第 10907005530 號書函辦理。
二、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之疫情,本府各機關學校如採行分區辦公、居家辦公、遠距視訊會議等措施,請切實執行公務機密維護相關事項,機密文書非經權責主管人員核准,不得攜出辦公處所。
三、另依行政院秘書長 109 年 4 月 7 日院臺護字第 1090169976 號函示,為因應異地或分區辦公等措施,各機關學校如因業務需求召開遠端視訊會議,其所使用之資通系統不得使用具資通安全疑慮的產品,例如 ZOOM ,應以國內產品及共同供應契約所列品項為優先。
四、請加強宣導本府文書處理要點、公文線上簽核作業規定、陳情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要點等所訂之相關保密規定,並積極協調資安管理單位盤點機關學校進行遠端視訊會議所使用之產品,是否符合資通安全管理法等相關規定,如有資通安全疑慮,建議停止使用。